近日,双桥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区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分别对双桥区检察院《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双桥场景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作出重要批示。
杨磊同志批示:区检察院主动有为,围绕全区中国式现代化场景建设谋划工作,针对性强,工作措施实,要狠抓落实,有力推进。
刘延民同志批示: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双桥实际,措施有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双桥场景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周群同志批示: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在打击犯罪、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贡献。希望在中国式现代化双桥场景建设中保驾护航、再创佳绩。
吕新东同志批示:区检察院工作措施实、质效优,望再接再厉,以更加务实高效的作风推动各项工作上台阶、进位次,为全面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双桥场景贡献检察力量。
该《实施意见》从服务保障产业发展环境、绿色生态环境、宜居宜游环境、稳定和谐社会环境等方面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双桥场景建设。《实施意见》强调,提高政治站位、牢记职责使命,将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双桥场景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和政治使命,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对重大事项、重要案件、重大困难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争取重视支持。围绕如何提升服务保障质效精心谋划务实举措,制定切实可行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的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有力维护好、保障好建设“首善之区、幸福双桥”的良好发展环境。
《实施意见》要求,立足双桥经济特点,围绕服务保障产业发展环境,依法护航重大项目建设,严惩损害民营经济发展犯罪,平等保护市场主体。持续巩固“亲”“清”政商关系,稳步推进企业合规工作,帮助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和解决依法治企方面的实际问题;围绕服务保障绿色生态环境,以“零容忍”态度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依托“两个平台”,健全完善“林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等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拓展案源,通过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围绕服务保障宜居宜游环境,全面落实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用心办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套路贷”、养老诈骗、集资诈骗等民生案,倾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持续推进司法救助工作,聚焦弱势群体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更加有力支持乡村振兴;围绕服务保障稳定和谐社会环境,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宽严相济打击犯罪。全面兑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结合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推动治罪与治理相结合,有效促进诉源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