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以案说法
帮客户安装隐蔽摄像头 智能家居店老板被判刑
时间:2024-04-12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45岁的马某在乐清市经营一家智能家居店,是一个既会维修也会改装的“手工达人”,不仅能根据客户需求改装各类家用电器,还能安装智能芯片实现远程控制。

2022年7月,一位老客户找到马某:“我对住家保姆不放心,你会不会改装带隐蔽摄像头的家电?”虽然店里没有这项业务,但马某还是应承下来。说干就干,马某从网上购买普通的远程摄像头,将摄像头改装进客户提供的蓝牙音箱里。看着内藏玄机的音响,客户满意地付给马某700余元。

成本百余元的摄像头,经过如此加工改装,价格便能上涨六七倍,这让马某发现了新商机,于是他在网络交易平台上发布摄像头改装视频引流,当有客户私聊时便详细介绍这项“业务”。很快,马某被抓获归案。

2023年6月,该案被移送至乐清市检察院审查起诉。通过检察官的释法说理,马某自愿认罪认罚。经审查,马某在音响、剃须刀、插线板等物品内安装改装的摄像头,从外观上难以发现摄像头,该摄像头可利用App远程实时查看监控、录像保存,具备窃听、窃照功能。经查,马某合计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3件,销售金额3000余元。2024年1月,该院依法以马某涉嫌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公益诉讼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
群众意见箱
举报电话
微博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律师互联网阅卷操作指引
律师互联网阅卷操作指引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承德市双桥区广仁大街 邮编:0670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