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双桥区检察院积极筹措,全面布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指示精神,继续深入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四个最严”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双桥区检察院在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过程中发现本地市场存在销售“蚁力神”、“老中医补肾丸”、“黄金伟哥”等有害性保健食品的现象。此类有害性保健食品销售渠道固定、台账管理混乱、销售时间长,严重扰乱了市场管理秩序,给公共卫生安全造成极大危害。
双桥区检察院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赋予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制定抽检计划,对双桥区、高新区销售保健食品的保健品商店、药店、农村集贸市场等销售场所进行抽样检查,将销售环节现存的有害性保健食品进行清理、销毁。并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将监督触角向外延伸,对性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渠道进行动态性管理,要求销售者具有合法资质,供货者做到“四证齐备”(《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产品检验报告书》),规范销售者的供货、财务台账管理,确保能对有害性保健食品进行准确溯源,精准追责。
下一步双桥区检察院将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提高防范意识。同时督促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水平,将常规抽检和重点检查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遏止有害性保健食品对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造成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