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双桥区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预算支出76万元,比上年减少15万元,同比下降16%。具体支出情况如下:(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70万元,同比减少15万元,同比下降17%。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无变化。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0万元,同比下降17%。(二)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6万元,无变化。(三)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无变化。
我单位三公经费变动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控、降低公务活动成本。
因公出国(境)情况:本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0人次,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因公出国(境)团组 0人次。
公务车辆购置及保有情况:本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1辆。